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如医疗、护理、行后、运营等方面的工作;
2.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科室运行情况,定期分析相关指标并采取措施,推动科室不断发展。
要求:
1.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2.十年以上公立三级医院临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业务副院长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备优秀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沟通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管理能力,有责任心和亲和力。
注:此岗位将纳入集团轮岗培训计划,工作地点为集团旗下医院,包括:成都、武汉、昆明、深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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