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医德高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治学严谨。
(2)具有突出的临床(手术)能力和水平,对学科建设和临床工作有独到见解,能够带领本学科引领行业内先进水平。
(3)具有博士学位、相应专业正高职称、并担任研究生导师。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科研业绩,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及以上,或以第一/最后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原创性学术论著1篇。
(6)同等条件下担任省级以上医学会或医师协会相应专业分会副主委以上或入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者优先考虑。
采取 一人一策 的办法,根据个人条件,医院将提供行内有竞争力的薪酬、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按政策规定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并在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落户等各类生活服务需求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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