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室医疗、教学工作;
2、负责参加专家门诊及院内会诊工作,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提高医疗质量;
3、按医院要求查房,参加和指导患者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
4、主持或参加科室病案讨论和病例会诊;
5、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发生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6、协助科主任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2、持有精神卫生专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
3、有1-3年以上的精神科临床工作经验;
4、有丰富的精神科临床经验,熟悉医院有关诊疗规章制度、《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和各类卫生行政法规等;
5、能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6、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个人综合素质好,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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