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主管:
医疗院长
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临床专业
3.十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五年的管理工作经验。
4.掌握临床常见的各类疾病。
5.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能够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6.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工作职责:
1、科室管理: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医疗、教学、预防、人才培养、考核及行政管理工作。抓好科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德、纪律教育。充分利用科室人、财、物资源,发挥经济效益。
(2)根据医院目标和医院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主任任期目标和本科室改革计划,组织全科人员实施院呈下达的各项定量定标要求,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接受院领导综合考评检查。
(3)组织制定本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并督促检查本科室人员执行;加强安全医疗教育,组织或参加本科室总查房、重大抢救、院外会诊及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定期检查门诊,住院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并及时处理科室医疗差错事故。
(4)领导和组织全科人员运用国内处先进经验,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科研学术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提高科研水平。
(5)制定本科室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以及培训计划,组织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评,合理安排本科人员专业进修,外语学习及院外活动。重视培养技术骨干及新生力量。
(6)每月定期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决定科室重大问题,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和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7)为适应改革需要,积极探索本科室医疗、科研同步改革的新格局。定期研讨本科室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组织制定本科室各级人员奖金、劳务费的分配原则,并审核与协调其分配方案。
2、遵守医院制度和部门职责。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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