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起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2、已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执业等资格条件。
4、在三甲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有丰富工作经历,有管理或带领团队工作经验,有科室负责人工作经历者,省级以上人才称号者,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人才待遇
1、省属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享受国家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入职后,经一年左右考察表现优异者,优先选聘科副主任或主任;
3、具有博士学位或山东省外人才享受中心高层次人才待遇,直接聘任为科副主任,1年后考察表现优秀者聘为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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