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是一所以治疗精神疾病为主的专科性医疗机构,是市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定点单位、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余平方米,是城镇居民定点医院、新农合定点医院、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定点医院和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定点医院。医院开设有精神科门诊、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预防保健科、功能科等。医疗设备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血凝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免疫荧光定量检测仪、x光机、脑电地形图仪、心电图机、经颅磁刺激治疗仪、脑循环障碍治疗仪、脑生物反馈治疗仪,脑反射治疗仪,心理测验资料等常规诊疗设备。 设有住院部、门诊部、检验科、功能科等科室。
因业务扩大向社会招聘医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