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学科带头人,给予安家费 100 万元;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
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安家费 50 万元;具有博士学位、
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安家费 30 万元;博士学位毕业
生,给予安家费 20 万元。具有硕士学位、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学科带头人,给予安家费 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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