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下各学科方向(或硕士阶段为口腔医学专业,博士阶段为其他专业);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能独立承担临床、科研、教学工作。
岗位待遇:
1、事业编制
2、基本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工资(按照副高职称计) 绩效(科室二级分配)
3、引进待遇:发放30~50万元人才引进费(科研能力相对突出,可面议)
4、住房待遇:提供水木清华小区住房1套约120平方米,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赠予产权;入职前1.5年每月发放1200元的租房补贴。
5、工作安置: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工作。
6、子*入学:协助解决子*入学。
7、住房保障。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贷款房源不受面积和房屋类别限制。
8、科研启动基金:10万元.
9、人才培养:
①规范化培训。未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博士研究生可在本院完成培训,培训期间仍可享受副高职称工资待遇。
②临床、科研技能提升。提供 西部之光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省卫健委海外研修计划 等国外研修项目,提升 黔医人才 及科室进修安排等国内研修项目。
③教学能力提升。开展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教研室为参加培养计划的青年教师 一对一 指定导师。
④专业能力提升计划。优秀青年人才根据我校 12345 未来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给予重点资助培养(培养经费:科技菁英30万元/年、临床名医20万元/年、教学名师15万元/年),培养结束考核合格,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联系人:李维维
联系电话:0851-2864037415870137052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乌江东路89号
专业要求:口腔医学 职称要求:不限
工作地点:
贵州遵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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